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豌豆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嫩的青豌豆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加盐水、密封、杀菌制成的青豌豆(俗称青豆)罐头。
2 引用标准
GB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5461 食用盐
GB 11671 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ZBX 70004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ZBX 70005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QB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 1007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3 术语
3.1 污斑豆
指有污染物或有明显的褐色或黑色斑点的青豌豆。
3.2 轻度污斑豆
指原料因积压等原因而产生轻度小黑点的豌豆。
3.3 红花豆
指在扬花期开红花、加热后显紫褐色的豌豆。
3.4 黄色豆
指整粒豆几乎完全是黄色的豌豆。
3.5 虫害豆
指受虫蛀带有痕迹的豌豆。
3.6 破片
指单片子叶、破损子叶和脱落的豌豆皮,不包括已脱皮而仍完整的豌豆。
3.7 外来植物性物质
指豆蔓、豆叶、豆荚或非故意添加的无害植物性物质。
4 产品分类
青豌豆按豆粒大小分为五个等级:
一号豆直径约 5~7mm,产品代号为 8011。
二号豆直径 7~8mm,产品代号为 8012。
三号豆直径 8~9mm,产品代号为 8013。
四号豆直径 9~10mm,产品代号为 8014。
五号豆直径 10mm以上,产品代号为 8015。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材料
5.1.1 青豌豆:采用新鲜或冷藏良好,未受病虫害,成熟适度的青豌豆,不得使用红花豆。
5.1.2 食用盐:应符合 GB 5461 的要求。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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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 级 品 │ 一 级 品 │ 合 格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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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泽 │ 豆粒为青黄色或淡黄绿色,允许汤汁略有混浊 │豆粒为青黄色或淡黄色,允许
│ │汤汁混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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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气味 │具有青豌豆罐头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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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软硬适度,同一罐中豆│ 组织软硬较适度,同一罐中│组织软硬尚适度,同一罐中豆
│粒大小大致均匀。允许污斑│ 豆粒大小较均匀.允许污斑│粒大小尚均匀.允许污斑豆、红
│豆、红花豆、虫害豆的总量│ 豆、红花豆和虫害豆的总 │花豆和虫害豆的总量不超过固
│不超过固形物重(下同)的│ 量不超过固形物重(下同) │形物重(下同)的2%,轻度污斑
组织形态 │1%,轻度污斑豆不超过4%,│ 的1%,轻度污斑豆不超过 │豆不超过6%,破片不超过12%,
│破片不超过8%,黄色豆不超│5%,破片不超过10%,黄色│黄色豆不超过3%,外来植物性
│过1.5%,外来植物性物质不│ 豆不超过2%,外来植物性 │物质不超过0.5%,但以上五项
│超过0.5%,但以上五项的 │物质不超过0.5%,但以上五│的总量不超过15%
│总量不超过10% │ 项的总量不超过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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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理化指标
5.3.1 净重 应符合表 2 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
5.3.2 固形物 应符合表 2 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固崐形物重应不低于规定重量。
表 2 净重和固形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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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 重 │ 固 形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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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 号 │标准重量│ 允许公差 │ 含 量 │ 规定重量│ 允许公差
│ g │ % │ % │ 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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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 │ 284 │ ±3.0 │ 60 │ 170 │ ±11.0
7106 │ 397 │ ±3.0 │ 60 │ 238 │ ±11.0
7116 │ 425 │ ±3.0 │ 60 │ 255 │ ±9.0
9116 │ 822 │ ±2.0 │ 60 │ 493 │ ±9.0
15173 │ 3000 │ ±1.5 │ 60 │ 1800 │ ±4.0
500mL罐头瓶 │ 500 │ ±5.0 │ 55 │ 275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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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氯化钠含量 0.8%~1.5%。
5.3.4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11671 的要求。
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5.5 缺陷
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记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
表 3 样品缺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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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缺 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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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显异味;
严 重 缺 陷 │硫化铁明显污染内容物;
│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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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般杂质,如木屑、棉线、合成纤维丝及长度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
一 般 缺 陷 │固形物重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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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ZBX 70004 规定的方法检验。
6.2 净重
按QB 1007 规定的方法检验。
6.3 固形物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4 氯化钠含量
按 GB/T 12457 规定的方法检验。
6.5 微生物指标
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按 QB 1006 执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 ZBX 70005 规定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