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三鹿事件”直接影响立法
二审之后,原本可能在去年10月份三审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因为9月份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而再生波澜。“随着‘三鹿奶粉事件’的情况每天被披露,我们就对照着看现在的草案对暴露出的问题是否能管得住。”李援说,“几乎是和事件发展同步的,今天看到有问题,加一条,明天又有新的问题了,再加一条。”
立法者发现,“三鹿事件”中的问题出在源头上,即在牛奶被奶企收购之前,就被添加了三聚氰胺,而奶牛养殖及牛奶收购站归农业部管理。此前的草案中,因为规定食用农产品由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法负责,所以农业部门是被排除在外的。“我们就在监管的相关条文中加入了农业部门,凡是能加的都加上。”李说。草案同时规定地方政府要对农产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管,以杜绝上述监管环节中的漏洞。
三鹿奶粉事件中,最致命的问题便是被添加的有毒物质三聚氰胺。草案三审稿由此增加了两条规定,其一是卫生部门在制订食品添加剂标准时,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是“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食品添加剂目录。草案进一步规定,在食品添加剂目录之外,不得添加其他的物质。
李援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一个“技术上确有必要”,就可以解决后来出现的诸如“添加面粉增白剂”和“蒙牛添加OMP”等问题。“就是你添加的东西虽然无害,但是技术上没有确实的必要,就不能加。”李说,“有意见反对,说不好界定,但最后我们还是坚持写上了。”“包括‘民事赔偿优先’的规定,也是在‘三鹿事件’之后,我们发现,按照规定,行政罚款就已经先让三鹿破产了。所以国家不能先把钱拿走,而是应该让民事赔偿优先。”李援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三审的时候,各相关部委对草案的每条规定都抠得非常细,“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力所在,以免将来出了事故之后责任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