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最后的归宿点
标准属于法律范畴,是国家意志的一种的表达。食品标准具有规范和调整参与市场活动各方的利益的作用,直接体现了消费者的权益,更具有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国务院“意见”强调的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把发展现代奶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保护奶农利益为根本,以提高良种化水平和转变饲养方式为基础,以建立奶农与企业合理的利益关系为纽带,以完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规范市场秩序为保障,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支撑,努力推进我国奶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和产业化,把我国奶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再次明确提出“深入宣传复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科普知识,使消费者获得客观真实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时间和实践。只有当我们奶业整体真正认识到:保护一个产业的中坚力量只能来自于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理性消费行为的时候,中国的奶业才能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而培育理性消费者同时也是培育理性生产者的基础,只能是国家标准本身!这是我们落实国务院“意见”的最后归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