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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酱油仍不更换标签者将被重罚

时间:2001/9/6 0:00:00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 “9月1日酱油正式实施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不执行的商品将按不合格产品和劣质产品依照《产品质量法》严格处理。”昨天,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梁益圃明确地告诉记者。

  9月1日起,酱油正式实施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上市的酱油都必须标明制作工艺是“酿造”还是“配制”,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昨天记者走访了多家超市和副食品商场后发现,大部分酱油已在瓶子上明确注明“天然酿造”或“酿造酱油”的标识,但仍然还有部分酱油没有标识。按规定,这些商品均属于不合格产品。在一家连锁大超市,这里的业务经理很明确地告诉记者,因为他们是连锁经营,店很多,所以更换要慢慢来,大约两天后才可以全部更换成标准商品。到昨天为止,酱油实施新标准的规定已经执行了五天,没有更换的旧商品理应被划为不合格产品禁止售卖,可是有些商家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知道了规定,不知道相应的惩罚措施也许是商家没有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市质监局的梁副局长,了解到不执行新标准的商品将按不合格产品和劣质产品依照《产品质量法》严格处理。具体处理措施根据案情的轻重有三种,没收产品、设备,处予没收货物金额的1至3倍罚款,严重者送执法机关处理。另外据梁副局长透露,在本月质量月活动期间,市质监局将对北京市场上的酱油进行监督抽查。(马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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