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名酒的品牌效应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是无法复制的优势,这是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赋予的特定产物。其价值没有办法具体来物化计算,因为,用好了这一资源,它可能是企业品牌价值的几何增值器;用不好这一资源,名酒的称号,也就仅仅是一个称号而已。拙于挑战,放任自流,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开疆辟土,是老名酒企业对自己一场无法原谅的原谅。
从新兴名酒对品牌荣誉的渴求来看,无论是“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品牌诉求,还是从2006年商务部那场未能继续的“第六届中国名酒”评选,急于为自己获得一顶桂冠的行业新秀跃跃欲试,足见名酒称号的光环,多么的具有凝聚力与诱惑力。绵阳丰谷酒业老总马斌直言不讳:“自从1989年以来,我国已经18年没有评过名酒品牌了,而之前的五届名酒评选缺少详细的规范条例,没有规定评出的‘名酒’称号到底可以使用多久,是不是永久性的。这么多年来,酒类市场和企业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酒产品有很强的特殊性,就是不容易被一般消费者识别,因此,国家评选的名酒对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影响很大,由政府或者由权威专家赐予的称号,带有市场资源的垄断性。而18年来,不管原来的老名酒这些年发展得好不好,都一直享受‘名酒’称号这个国家性的垄断资源。事实上,所有前五届的老名酒都在终身受用这个称号,这对我们新发展起来的酒品牌非常不公平。无论从产品的工艺还是市场表现,我们都比有些走向衰落的老名酒好,凭什么这个称号一直要被她们占用着”。
尽管后来此次评选,由于遭到落选名酒“宝丰酒”等的质疑而作罢。姑且不论评选的合法性与否,但是品牌的力量在此已经看得分外透彻。而当年老名酒企业多数没有在品牌建设上悉心经营,不能不说是一种“手里拿着宝贝不识宝”的行业忽视。
三劫袖手:安于现状穷于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