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高加沛 报道
晨报沂源讯 近日,东里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幼儿园、小学及中学分管食堂负责人及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每个学校食堂于每月5日前将自查表上报,对自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加以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镇监管所将及时上报县局下达“监督意见书”,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