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农业局对部分大豆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抽查。检查人员发现,该超市销售的火鸟牌色拉油标着“本产品采用转基因大豆生产,但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对此,检查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市仅批准一项标注方法,即在包装上注明“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如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而诸如“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标识并未获得批准,属于不准确、不合格标识。(记者 杨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