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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发食品安全预警 夏季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时间:2012/5/18 9:40:30 来源:潍坊新闻网

    5月16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药监局了解到,随着夏季来临,气温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预防餐饮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潍坊市药监局发布2012年第1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夏季细菌性食物中毒。

    记者从潍坊市药监局获悉,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在餐饮经营中应首先严把原料采购关,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及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场所环境也是影响餐饮安全的重要场所,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

    潍坊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夏季气温高,适合多数细菌生长。为避免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餐饮单位或个人要注意预防性措施,首先要防止交叉污染。存放食品时要注意温度,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此外,泡发干制原料或培养芽苗类蔬菜应定期更换水;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曾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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