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7月5日讯(黄佳薇)笔者近日获悉,彭山县工商局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把确保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看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数之一,多举措并举把牢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该局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自律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等“八项制度”,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
该局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经营、退出三个源头关口,严格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坚持“一证一照”,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执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程序,确保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万无一失,向市场注入合格的食品经营主体。对食品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常态化。同时下移监管职能,推行属地监管责任制,把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提高了对辖区市场的掌控力度和处理经济违法行为的能力,保证了监管职能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