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贤淑 报道
本市将按照缺陷产品的严重程度,建立缺陷产品信息“红、黄、绿”三级分类制。近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答复民革上海市委有关健全本市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制度的提案时表示,本市缺陷产品监管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
缺陷产品召回监管问题多
民革上海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尽管本市在近6年时间内,召回的产品范围已涉及汽车、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等主要关乎百姓健康安全的产品,但仍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发展,部分消费者的召回诉求,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有效回应。
民革上海市委对此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发现,本市缺陷产品召回监管的样本仅56份,只占调查样本总量(924份)的6%;知道中国有召回管理制度的样本也仅315份,占比34%。相应地,市民碰到产品质量问题,也多数与经销商或制造商协商,即便到消协等机构投诉,也很少知道有要求生产者召回的诉求。
民革上海市委指出,上海应尽快出台召回监管地方法规,在地方层面首先拓展缺陷产品召回监管的范围;建立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平台;对未按要求建立产品追溯系统,未报送产品投诉、维修及境外召回等信息,拒绝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缺陷调查以及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生产者给予处罚。
“红、黄、绿”分级制将建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目前,地方法规《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修订工作已被提上议事日程,本市将建立缺陷信息三级分类处理制度。
在立法起草过程中,该局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监管专项立法调研工作,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将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内容在新修订的《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中予以明确。力争通过地方立法方式,扩大召回监管的范围,从目前的汽车、儿童玩具等特殊产品扩大到一般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进一步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推动生产者建立产品追溯系统,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生产者的违法成本。
缺陷信息的收集是召回监管工作的前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通过多种途径搜集产品缺陷投诉信息的同时,研究探索更加科学的信息处理办法。根据同类别缺陷的数量、缺陷对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伤害程度、社会舆论的关注程度,国外同类缺陷情况等,制定相应标准,建立红、黄、绿三级分类机制。对于不同分类的缺陷信息,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分类建立对应的处理流程和处置措施,有效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规范监管行为。该局已根据提案建议,正在起草《缺陷产品信息管理办法》。
目前本市缺陷产品监管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在全市质监系统内,明确各级质检机构、认证机构、12365投诉举报中心等各部门的责任,确保市场准入、行政执法、质量投诉、技术保障等各个环节与缺陷产品监管工作顺畅衔接。
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平台也已基本搭建,并成功实现与12365质量投诉举报平台联网,能及时查阅12365质量热线受理的汽车、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质量投诉信息,并具有分类统计功能,截至目前已收集分析有效产品缺陷信息7968条,纳入重点监控信息158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