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海鸥情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单方面作废水票
近日,南昌市民赵先生反映,去年,其所在单位在江西海鸥情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业务员手中购买了数十张水票。今年3月初,他联系送水员送水,却被告知因该公司负责人已更换,此前发放的水票都不能使用,手中的数张水票成了废纸。就此,记者采访了江西海鸥情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其公司在今年1月初就通过南钢电视台、南钢报纸及附近社区均发出书面通知,提醒顾客在1月25日前将手中的水票使用完毕。
西湖区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公司承担相关义务,江西海鸥情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当同意顾客使用水票。同时,该公司单方面作出的作废通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