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诚信才出问题
众人期待中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实施。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显示,食品安全法实施半年有余,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缺少执法细则、地方监管能力不足等等。
加强监督、检验固然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食品问题多发则与企业缺乏诚信有关,但这些只能治一时之乱,均不能治本。
一个更为深层的因由不能忽视,那就是:要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解决中国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化———在落后的分散经营方式下,农民不能致富,质量也就无从保证。
统计显示,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的45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35万家、29%的企业无标生产、60%的企业出厂不检验或根本不具备检验能力。这些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工艺乱”,食品质量和安全自然难以保证。
特别是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产,加大了监管难度。从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看,几亿农民分散生产农产品,几十万小作坊在制作各种食品。他们使用的是简陋的设备、落后的技术水平,同时还伴有恶劣的卫生状况。如此,产品质量如何得到保障?
成千上万小作坊,使监管部门的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因此,如果解决了“食品小作坊”的难题,那么,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便可迈上一个台阶。
此外,食品生产从“田间”到“餐桌”的环节越来越复杂,也为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环节缝隙需盯住
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所有矛头第一时间必定指向质检部门。
检测环节存在漏洞,质检部门难逃其责。还有两点不容忽视,一是从田头到餐桌,经过的环节过多———批发商到田间地头去收购,然后运到产地批发市场,再运到销地批发市场。二是小生产、大市场。两亿多小农户在生产,而市场又很大,监管的成本很昂贵。
“八个部门管不着一头猪”,即是说在食品安全监管时,“管理打架”问题严重,职能交叉、多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现象大量存在。
“食安委”的成立,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协调不同环节食品安全有效沟通、组织的问题”。但是,单靠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无法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的看法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仍然存在“多头管理、多龙治水”弊端,是导致类似“毒豇豆”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虽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食品安全牵涉到农业、卫生、工商、质检、交通运输等十多个部门,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需要特别警惕。”
钟南山认为,可以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大食品监管机制”,把主要的监管环节纳入一个部门体系内运行、实施,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多头监管”造成的疏漏和不足。
对公众寄予厚望的“食安委”,郑风田认为,首要的是加强缝隙问题的有效监管。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是按食物链来分工监管,但在链与链的连接处会出现大量的环节空隙,而一般的安全事故往往都会在这个环节上出事。目前如何监管这个缝隙实现无隙对接是一大难题。比如上次毒奶粉事件,就是缝隙处的新出现事物奶源站出了事,这个奶站农业部门认为该归质检部门管,质检部门认为该是农业部门的事,结果就成了都不管地带。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应该重点对于那些新出现的缝隙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比如问题奶粉出现问题召回时,该具体由哪一个部门去监督销毁?这些都需要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