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
卖了多年馒头的李师傅(化名)叹息自己老实做馒头,却卖不动,而在一个同行店里,却看见这个同行拿个敌敌畏瓶子,用筷子蘸了两三点放在了面里,据说可以“提鲜”。(本报14日29版报道)
这几日,“提醒”扑面而来:注意动物中的激素、注意植物中的毒素、注意饮料中的色素;不要太相信保健品、不要太相信电视购物、不要着了虚假广告的道儿……“丑闻 ” 也扑面而来:白馒头里加了敌敌畏、鸭肉泡羊尿冒充羊肉、染发剂含有致癌毒物……感谢媒体,他们为公众“扒”出很多真相;“憎恨”媒体,他们勾起蛰伏在内心的消费郁闷,提醒我们直面低质量的消费生活。
所谓“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似是全世界人民的节日。但据说多数国家是把它视为倡导理念的“务虚节日”,而我们却把它扎扎实实地“务实”了——扎堆维权、扎堆打假、扎堆曝光伪劣产品、扎堆解决投诉……这一天,厂家都很惶恐,生怕成为被曝光的“ 倒霉蛋”;这一天,消费者腰杆都挺硬, 难得找到点儿上帝的感觉。而与这种描述对应的则是:剩下的 364天里,消费者总是惶恐,厂家大都挺硬腰杆。
一个宣传提高消费者意识的日子,变成了集中处理问题,或者以风暴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日子。
“3·15”承载着消费者太多的不幸和不满,更暴露出了消费维权机制和执行力度的不足和欠缺。
好在《食品安全法》大幕即将开启,让公众觉得忽然又有了些希望。有食品安全委员会了,有损一赔十条款了,有召回制度了,还有专门的食品添加规定。但是,中国有句老话,“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度只是法治化的第一步,关键还是执行力。这些年消费安全上的问题,有几桩真正是因“无法可依”而绵延不绝?恰恰相反,大多猫腻毫无技术含量可言,而且已经是行业内部公开的秘密,以至于连隔行的媒体都能窥视清楚,偏偏有关部门惯性地“后知后觉”。其实,只要把最基本、最简单的工作做好,消费领域危机就不至于如此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