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市场动态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食品安全法》严格规定食品标签 印刷或迎新机遇(2)

时间:2009/3/2 9:32:04 来源:食品工业网

   第四十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四十八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四十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第六十六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二款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九十九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相关分析

    这些有关食品标签的示项,分别涉及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进出口、法律责任和相关附则。相关规定严格界定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的内容,同时明确了食品标签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于《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标签内容比目前食品标签上所呈现的内容更加完善,因此该部法律实施后,食品标签的印制需要根据新法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不过这种调整,绝大多数仅需要从标签设计方面进行调整,而在印刷上可以继续采用原有的技术与设备。

    但对于一些外包装较小的食品,现有的包装面积或将无法呈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标签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多重标签成为一种不错的选择。之前,这种标签已经在一些领域获得了应用,但是由于造价较高,所以使用并不普遍,《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则为这种形式的标签创造了新的应用机遇。

    而对于那些对食品安全有较高要求的企业来说,可追溯标签也会获得更广泛的应用,尽管这并没有写到新的《食品安全法》中。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