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食品安全不能止于“损一罚十”

时间:2009/3/2 8:44:59 来源:光明日报

  报载,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日前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民间惯例“损一罚十”将写入这部法律。

  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有权获得不低于三倍的赔偿。与之比较,“损一罚十”堪称是个不小的进步。但是,打造最坚固的食品安全防线,仅有“损一罚十”是不够
的,还须从经济、法律、诚信等方面制定严格制度,对问题食品企业实行严厉处罚。

  食品与健康直接相关,《食品安全法》作为我国首部规范食品安全的法律,一定要严、狠、细。严就是严格管理;狠就是对问题食品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要狠;细就是要细化赔偿责任,方便消费者索赔。

  笔者以为,构筑固若金汤的食品安全防线,需要从三个层面强化责任追究。首先是经济赔偿责任。这包含两方面,一是对过期、变质、不卫生、假冒名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但对人体健康无大妨害的一般性食品问题,实行“损一罚十”,按照发票价格10倍索赔,同时要简化取证、检验、核查手续,建立便于消费者索赔的快速、高效、绿色通道。二是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影响或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不能止于“损一罚十”,企业必须承担医疗、营养、误工等相关费用。

  其次是法律责任。“三鹿事件”审判提供了重点惩治问题食品的范例,但这种刑事追究目前比较鲜见。食品安全监管重如泰山,笔者建议追究问题食品刑事责任的标准应适当降低,使食品生产者、管理者和销售者芒刺在背,不敢丝毫懈怠责任。

  第三是企业信誉责任。应建立食品企业诚信准入制,凡受到消费者投诉或发生安全问题的,作为诚信污点记录在案,给予黄牌警告,屡教不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红牌处罚,吊销生产许可证并清出市场。


相关搜索: 食品安全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