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政府196号文件规定,外地进入南京的白条肉,必须到南京市肉类批发交易市场进行复检,换取《南京市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类品质证》后,再进入南京市场。然而,近日有一些商贩面对执法人员检查时,认为南京市政府文件不合法,事实真是这样么?
“有人向我推销注水猪肉”
进入夏季,玄武区进香河农贸市场一名商户反映,称其同行存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据举报者说,当地猪肉市场的经营秩序已经完全被打乱,一些肉铺刻意压低肉价,吸引了大多数消费者。“这些肉铺的肉来历不明!有的是注水猪肉,有的甚至从农村廉价买进死、病猪肉,偷运至这里销售。”他说。
他说,那些给小贩送肉的车辆都是半夜来,地点不固定,还遮挡车号。他还透露,几天前有人来市场找过他,自称是沭阳的屠宰户,想推销注水猪肉。
沭阳猪肉真的便宜不少
7月9日上午7时许,记者进入进香河农贸市场一鲜肉摊前,它专营沭阳运来的猪肉。同样是猪前槽部位肉,其他摊位价格是7.5元/斤,而该摊的价格是6.5元/斤,猪外脊肉别人家是8元/斤,它卖7元/斤,总体上该摊的猪肉比别人家每斤少0.5元,多的达到了1元钱/斤。依仗着价格优势,该肉摊的猪肉销售几乎垄断了市场,连街边饭店也多光顾这里。
“咋比别人家便宜这么多,是不是这肉有问题?”记者问这个肉摊的老板。
“哪能呢,我家是靠薄利多销赚钱的。”老板说。
记者看到,摊在砧板上的5大块猪肉,肉色鲜艳,弹性尚可,翻过来,肉皮上的紫色检疫章赫然入目。
“这个检疫章咋有点儿不清楚呀?”
“这还能有假?谁还敢在检疫上动手脚啊!”
话没说完,老板递给记者一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记者看到:“证明”上标明了猪的产地是淮安,检疫日期是7月9日。但宿迁市动检部门的公章模糊不清。
“卖的肯定是病猪肉或死猪肉,检疫章也肯定是假的……”旁边一家肉店老板激动地说,但他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另一名老板的分析比较理性,全南京市的外地白条猪肉都必须从南京市定点猪肉批发市场复检、换证,这些外地证件没有复检应该属无效。
一夜数百头未复检猪肉进菜场
根据商户提供的线索,7月10日凌晨零时左右,记者来到南京长江二桥守候。不久,一辆车号为苏NA8856的厢式货车通过了大桥。
该车根本没有到肉类批发交易市场复检,而是一直驶入南京市区,来到进香河农贸市场门前路上。过了一会儿,市场的大门打开,从里面出来十几个人,推着一辆三轮车。厢式货车上的人下来,先是卸下秤,接着把车上的猪肉码到秤上。
三轮车被装满后立即离去,没过几分钟,又有人推车出来装猪肉。在10分钟里,记者发现共有十几拨人从市场里出来拉肉。
记者装作肉贩子上前询价,发现这些猪肉没有复检印章,在这里,一连卸下上百头猪肉,该车于凌晨4点后迅速离去。
在凌晨4时10分左右,又有一辆车牌号为苏HA3876的货车驶来,该货车向市场里的人也卸了上百头猪肉。
陪同记者暗访的南京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逃检的猪肉中有不少是注水肉。
在进香河一辆装肉的车上,执法人员看了看肉的品质后,马上发现是注水肉。“小贩之所以进这样的肉,主要是图便宜。”执法人员说。
针对暗访所见情况,记者要求陪同的工商执法人员查扣苏NA8856等黑猪肉车时,执法人员表示,当天执法条件不够,执法人员少。他们说:“这些运黑猪肉的贩子,非常厉害,每个人手下都有一些活闹鬼,如果执法的人少,他们会暴力抗法。”
商贩叫板南京市政府文件
“你们这批猪肉,怎么没有到南京市肉类批发交易市场复检?”暗访中记者这样发问。
一位外地运肉老板说:“我们有当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类品质证以及车辆消毒证就合法了,凭什么要复检?这是《动物检疫法》规定的!”
“南京市人民政府196号文件规定,外地白条肉进入南京,必须到南京市肉类批发交易市场复检,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类品质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记者说。
一些运肉老板反驳称,南京市人民政府196号文件仅仅是一个文件,它与《动物检疫法》有冲突。
律师:政府文件属地方法规
调查中,南京市的工商执法人员也表示,南京应尽快建立针对复检外地白条猪肉的地方法规,这样对打击、处罚运售黑猪肉的行为更有法律依据。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说,南京市人民政府196号文件作为一个地方性文件,应该属于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与《动物检疫法》没有冲突,该文件只是这个法律的进一步补充。但他强调,执法人员在查处“黑猪肉”时,要依法执法,也就是有法定人员、法定的程序和处罚的法律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