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差,主要质量问题有:一是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二是部分产品添加甜味剂。黄酒属于发酵酒,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发酵酒种不得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三是个别产品感官、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等多项质量指标同时不合格。四是部分产品总酸超出标准规定,直接影响了产品的口感。五是标签不规范,使消费者容易受到误导。国家标准规定,各类黄酒质量等级分为优级、一级和二级,并且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明。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不合格企业认真整改,并进行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允许出厂销售。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完)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黄酒红黑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5日公布最新的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红黑榜。
4种黄酒产品质量较好进入红榜:江苏张家港的“沙洲”优黄(三年陈酿半甜型)、宣城市的“楚南冠”大圣优黄酒(五年陈)、安徽省“海神”花雕酒(五年陈)、绍兴县“白塔”特制花雕。
3种黄酒产品质量较差进入黑榜:合肥瑶海黄酒厂500毫升瓶装的“瑶海”黄酒、浙江丽水绿源酿造有限公司350毫升袋装的“好溪”糯米特酿酒、安徽省绩溪县长安镇大源瑞凯酒厂1880毫升±25毫升桶装的“雾源”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