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认为,美国新的食品注册登记制度名义上是一种反恐措施,但由于其实施范围广、手续繁杂、措施严厉,客观上将产生贸易限制和贸易保护效果。面对国外对我国食品及农产品设立的“绿色壁垒”,出口企业应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约束工作。只有变政府部门的行政约束为相关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才有可能建立一套 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最终改变我们在国际贸易中的疲于奔命的尴尬局面。因此,相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该制度所带来的贸易风险,未雨绸缪,及早作出应对:及时跟踪新制度的发展动态,了解美国关于食品和农产品的相关法规,按照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组织生产。
美国的食品和农产品广泛采用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体系),我国相关企业应了解并根据该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取得 HACCP认证这一通往美国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美国实施《生物恐怖法》的目的是“防恐”,相关企业在生产中要建立“防恐”的理念,加强企业内部生产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危害企业产品的卫生安全。
负责食品及农产品的原料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不同环节的企业,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协作,建立避险机制,以免“一环不慎,全行皆输”。(戴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