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产品金华火腿》,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标准。今后,消费者购买到印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标记的金华火腿,是经检验合格的原汁原味的正宗产品。金华火腿始于唐朝、盛于宋代,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被公认为世界三大名牌火腿之冠(另两大产品分别产自德国和意大利)。
但是,从1983年起,浙江金华市与浙江省食品公司(现改制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在“金华”火腿商标归属问题上纠纷不断,使金华火腿这一传统品牌遭到了来自国内外各种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为了保护这一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名特产品,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经过认真审查,于今年4月24日宣布对以原金华府辖区为准的现15个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的“金华火腿”为原产地区域保护。(记者 谢云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