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产火腿杭州下柜
日前,笔者来到杭州天成路的北京华联超市杭州公司,看见一楼超市的腊肉品展位中间,放着十几盒精包装的“金华火腿”,厂商是“浙江省食品公司”。不远处则放着七八块只有巴掌大的金华产“火腿精肉”,找不到金华本地产的火腿。
在肉类柜台后面,终于看见一堆金华产的火腿堆在地上,一位姓黄的服务员说,这些火腿堆在这儿已有七八天了,据说工商部门派人来查过,未经上面同意不准出售。
据店长刘必明说,2月27日,超市接到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下发的“(封存)财物通知书”,并来了七八个工商执法人员,说是金华产的火腿涉及“商标侵权”。该店共被封存了93盒火腿。
该超市采购主管徐忠军后来在江干工商分局接受询问时,一位工商人员对他说,因未接到上级通知,“对超市及这些火腿”暂时不作处理。
笔者日前在杭州多家超市、商场发现,里面销售的清一色是“金华火腿”(由浙江省食品公司生产),而金华企业生产的火腿几乎销声匿迹。
金华20多家企业受影响
生产“宗泽”牌“金华火腿王”的金华市万发火腿食品公司是这次封杀行动中受影响最大的企业之一。该公司总经理刘伯诚说,目前,他们的“金华火腿王”在杭州已经全部被撤下柜台,有的地方甚至已被当地工商部门用车拉走。“以前也曾有过类似情况,但像这次这样全面封杀还是第一次”。
对于此次查封行动,经销商也有很多话要说。经销多个金华产品牌火腿的杭州某食品公司负责人说:“卖了这么多年的金华火腿(金华产),怎么一下子成了假冒了?杭州某知名食品商场负责人说,他们现在只能偷偷地卖金华火腿(金华产)。”
据了解,此次金华共有20多家火腿企业的产品遭到查封。除了杭州,此次查封事件还波及到苏州、萧山、宁波、上海等地。该事件已引起金华火腿生产企业强烈反应,笔者从金华市火腿协会获悉,一些企业已联名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抗议书。金华市政府、市工商局也正和有关方面紧急磋商,要求制止查封行为。
双方各执一词
“总之就是两句话,《商标法》不完善造成的结果;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谈到商标之争,金华市火腿协会会长倪志集认为。他说,当地企业生产的金华火腿并未侵权,浙江省食品公司监制生产的金华火腿只能叫“金华”牌火腿。
倪指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此次举报并引起杭州查封金华产火腿的目的,是迫使金华厂家向其交钱使用“金华”牌商标,达到垄断火腿市场的目的。
据悉,金华火腿去年8月已通过原产地域保护的审查,这意味着,金华火腿厂家只要获得当地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委员会批准,达到规定的生产标准,接受相应的管理,就能使用“金华火腿”这个称谓。
对此次查封,浙江省食品公司下属金华火腿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只是例行打假。
该负责人重申,浙江省食品公司是“金华火腿”中商标“金华”的惟一拥有人,如果没有该公司授权,任何使用这一商标和行为都将被视作侵权。
据悉,省食品公司目前授权全省21个市县100多家企业生产“金华火腿”。
不过,火腿公司负责人否认此次打假与原产地域保护有关。他还透露,原产地域保护真正实施需国家技术监督局两次审批。而目前对金华火腿只是“原则上同意”的一级审批,“具体的执行标准尚未制定,因此还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保护”。
据了解,目前金华当地共有112余家火腿生产企业,每年产量约300多万只。
解决纠纷路在何方
金华火腿的纠纷已经旷日持久了,双方这些年一直在进行协调。“金华火腿”之争其实反映了目前我国对此类地方名特产品的知识产权立法的不完善。
据杭州钱塘商标事务所(原杭州市商标事务所)陈文钧介绍,商标与原产地域保护不同,它是一种“专用”的私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决定商标的去向和归属,商标的使用也必须经过所有人的授权,严格从《商标法》讲,所有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使用的商品都将被视为“假货”,即使像“××牌金华火腿”这样的商标,因为使用了金华火腿字样,也可被认为是侵权行为。
对于目前金华产火腿在市场被浙江食品公司查封的情况,杭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浙江食品公司是商标所有人,根据《商标法》它要维护正当权益也是没错的,但是由于这个问题的争端由来已久,并非孰是孰非这么简单,进一步处理意见还有待协调。
但有人士认为,地方特产的商标不宜由某个企业独占,更不应没有明确的权利主体,双方可以进行合作。而对于原产地来说,最好是以“证明商标”的方式加以保护。原产地域保护如果想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证明商标”,将原产地域保护转化为商标形式。
据了解,新修订的《商标法》就特别对“证明商标”添加了笔墨,目的就是要加强这个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把我国众多历史悠久、闻名遐迩的地方性特产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