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食用过量会给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部分添加剂更不适合在食品中使用。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必须按规定用量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在食品标签上标明所使用添加剂的化学名称。然而,在本次的抽查中发现,有46批次样品或未标注名称;或添加剂的使用分量超过标准;有的甚至使用违禁的添加剂。例如标称广州市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仙花牌(620毫升/瓶)大红浙醋,经检验含有规定不得使用的食用色素“胭脂红”和甜味素;标称长沙雨花区王牌食品厂生产的王牌(60克/包)香脆萝卜,经检验防腐剂苯甲酸实测值超出标准规定4.88倍,均属于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本次抽查还发现,广州市为数众多的小型面包生产企业(面包房、饼屋)普遍存在无标识生产、不具备检验能力等缺陷,超过30%的企业对原材料进厂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把关,产品质量得不到根本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