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产业经济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生命源状告福运泉 扯出“双簧”广告话题

时间:2003/6/25 0:00: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近日,北京生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福运泉有限责任公司和福运泉天津野酸枣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指控“福运泉”在野酸枣汁产品未获批准有免疫调节功能的情况下,夸大产品功效,影响了自己的免疫调节产品的销售。

  作为本案的焦点,福运泉广告受到各界关注。福运泉宝葫芦装的酸枣汁广告,以大量篇幅介绍作为添加剂的木糖醇的药用作用,称其具有健胃、强肾、增强人体免疫力、减肥、防龋齿、消除便秘、防止肺部感染等功效,而且引用了美国衣阿华州立大学的关于木糖醇的健康实验新闻的内容,并将木糖醇作为药品的批准文号列在广告中,该批号为向福运泉提供木糖醇的禹城福田药业公司所有。

市场专家认为,这种广告方式可以用一种曲艺形式来比喻,那就是“双簧”。曲艺中的双簧,是一位演员躲在后面说台词,另一位演员化了装在前面对口型、表演动作。福运泉的广告是以食品广告的面目出现,但“说话”的却是药品。

“双簧”广告版本种种

市场专家介绍,企业在宣传上演“双簧”的不只这一种版本。 与福运泉的“以食带药版”相类似的是“以健带食版”。有的食品企业,同时生产多个品种的食品,其中个别品种获得了保健食品批号,却将没有获得保健食品批号的食品与保健食品放在一起宣传。

以某品牌的蜂产品为例,它有几个品种获得了保健食品批号,但在做广告时把该品牌所有的品种都印在一起,对法规不了解的人并不知道,广告上列出的几个“健字号”并不能代表所有的品种。在该品牌设立于各大商场的专柜上,每种蜂产品前都摆着宣传功效的标牌,可是拿起装着蜂产品的瓶子来,瓶上的食品标签上有的印的是“健字号”,有的却只印着“食字号”。

比较常见的另一种“双簧”广告版本可以称为“权威专家版”。有的产品请出专家或者权威机构现身说法,有的是专家推荐,有的是权威认定,还有的既不推荐,也不认定,只是在产品的广告中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什么什么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似乎就是该产品。

还有一种常见的“双簧”广告,经过改头换面,更加隐秘,不妨叫做“咨询中心版”。这种方式更多地出现在处方药的宣传中。我国关于处方药不许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规定出台后,一些药品企业不愿失去大众传媒广泛的覆盖优势,就以“某某(处方药通用名或商品名)咨询中心”的名义,继续在大众传媒上出现。

例如某治疗肝病的药品,在全国众多媒体上刊登肝病免费咨询的广告,并且声明“我们只咨询,不卖药”,这样看起来怎么也不像是药品广告,他们还推出免费化验、免费赠送防病手册、光盘等,让人觉得更像公益广告。

“双簧”广告怎辨是非

“双簧”广告也不能一概认为是违法,还要看它是否违反了具体的相关法规。比如一些牙膏的广告,一直在用牙科专家的形象,教小孩子们保护牙齿,但并无法规禁止这样做。可是药品广告就不能这样演“双簧”了,因为《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专家认为,“双簧”广告在形式上通常表现得合规合矩,监管部门难以发现其有没有违法之处,有的即使发现了蛛丝马迹,也难以套用现有的法规进行管理。一些商家为了尽可能地扩大广告投放范围,或者突出自己的卖点,用演“双簧”的方式和法规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对有关部门的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予以规范,尤其要有详细客观的标准,法规跟得上变化,监管才能有章可循。

像前面提到的“咨询中心版”,如果宣传的不是处方药,大概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问题在于有的机构在背后卖的是处方药,变相地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关于“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的规定,而站在前台的又仅仅是咨询机构,难以用原有法规进行管理。所以,今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禁止了关于处方药的这种变相广告。该文件中详细列举了处方药变相广告的四种具体形式,使监管操作易于把握。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每出现一种新的宣传方式就要专门立法规、发文件,也不很现实,而且按照现有法规,多数“双簧”广告也都可以对号入座,进行有效监管,更多的要靠加强执法力度。

例如“以食带药版”,据了解,我国对食品和药品的广告内容,无论是广告法、药品管理法还是食品广告管理办法都有明文规定,禁止在食品广告中出现医疗用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因为非药品的审批与药品的审批,从形式到内容都不相同,药品的功能与适应症是经过审评论证后又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认可的,按照该法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假药论处。

“以健带食版”的“双簧”广告也是一对照法规就清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获得“健字号”批文。普通食品躲在保健食品后面喊功效,抓出来应该是有凭有据的。

还有人提出,单靠监管部门的力量不足以管住不断翻新的广告形式,还应该采取措施,让消费者掌握必要的消费知识,更多地了解相关法规。遇到“双簧” 广告时,消费者自己就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避免受到误导,一方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对“双簧”广告形成群众监督。

市场人士认为,“双簧”广告形式多样,运用灵活,但企业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施展自己的智慧,违法宣传无异于自杀。(记者 夏金彪)


相关搜索: 饮料企业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