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公安局再次开出治安拘留罚单,对违法排污业主朱某保、曹某伟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据了解,朱某保、曹某伟分别租用莲塘镇莲塘村曾家自然村的民房从事豆制品加工生产,生产时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使用的燃煤手烧炉产生大量烟尘并直接外排,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环境,先后多次被举报。
随后,南昌县环保局依法查处了朱某保、曹某伟的豆制品加工作坊,但两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依然继续违法生产和排污。为此,南昌县环保局将案卷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分别对两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