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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质量安全

时间:2014/10/14 14:13:00 来源:网友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李传新 通讯员

贺佳玉)为强化食用油监管,保障食用油质量安全,省食品安全员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部署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含食用植物油、动物油脂及食用油脂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食用油行业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严禁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严禁使用回收过期油脂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处。

严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市场销售食用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进货关、交易关和退市关。对餐饮服务环节原料的管控重点要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中小型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为主。严格检查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的进货来源。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合法证照及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要进行重点调查,对违法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

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抽检监测中发现食用油中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B1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原因,并加强对同类产品的跟踪抽检。

加强违法案件查办。依法严厉查处加工餐厨废弃油脂,利用动物内脏、化工原料提炼、销售动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用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合力。

通知要求,各市州食安委办公室于今年12月10日前将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上报省食安委办公室,省食安委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食用油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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