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茅醇
编码 GBI 1041;FEMA 2309
性状 无色油状液体。沸点225℃。微溶于水,不溶于甘油,溶于乙醇,与天然、合成香料互溶,溶于丙二醇。
制法 从富含香茅醇的精油(如香叶油)中分离得到,或由香叶醇氢化得到。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取本品1mL,加无水乙酸1mL及磷酸1滴,保持微热10min后,加水1mL,在温水中摇混5min,冷却后,加无水碳酸钠溶液(1+8)调成弱碱性时,发生乙酸香茅酯的香气。
毒理学依据
GRAS FEMA 2309。
使用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920-1996)规定:可按生产需要适量用食品香精。
(2)FEMA规定:最高参考用量为:软饮料,4.1mg/kg;冰淇淋、冰制食品,4.1mg/kg;糖果,16mg/kg;焙烤食品,18mg/kg;胶冻及布丁,5.8mg/kg;胶姆糖,29~52mg/kg。
(3)实际使用参考:用于仿制梅、柑桔、花香、玫瑰、复盆子、草莓香精,有时在桃子香精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