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祥素)记者从北京市房山区消协了解到,由于春节期间饭店客源相对充足,加上不少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回乡过年,极易导致商家人手不足而服务水准“打折”。往年,该协会就曾受理多起此类投诉。
一些饭店在推出“年夜饭”时不提供菜单,只提供几个价位供选择。也有的饭店为迎合消费者过年图吉利的心理,将菜名定为诸如“合家欢”、“金玉满堂”等,定价很高,但饭菜的具体分量和用料却不标注。而所谓的“合家欢”可能就是平常10多元一盘的凉菜拼盘——“大丰收”,所谓的“金玉满堂”则往往是给“松仁玉米”换个名字而已。
很多饭店在预订年夜饭的时候,会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但如果消费者不能实际到店消费,店家往往拒不退还押金。
针对以上问题,房山法院卢涛法官建议消费者在年夜饭的预订、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消费细节,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维权意识:首先,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而应与商家签一份书面合同,写明所定的桌位、消费的时间、消费的价格,并将饭菜质量、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标注清楚。其次,要分清所交的“押金”是订金还是定金。订金具有预付款作用,消费者如果取消预订,餐饮单位应当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商家违约,则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订金。
最后,有些饭店在结账时会出现几个莫名其妙的菜肴或增加其他收费项目,例如泊车费、服务费等未事先声明的费用,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先看账单,经确认无误后再结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