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亮剑行动动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亮剑行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动员会要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全面动员部署亮剑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鲜乳和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规范屠宰同步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对各类经营使用猪肉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旅游景点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把乳制品出厂检验质量安全关,决不允许问题乳品流出生产环节。凡发现在猪肉和其他肉品,生鲜乳和乳制品中非法加入非食用物质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对“地沟油”黑窝点一律取缔,对非法加工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并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建筑工地食堂、提供年夜饭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滥用添加剂的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形成打击合力。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打击整治力度,集中突破一批有影响案件,摧毁一批违法犯罪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上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根据案件查实情况给予举报者50到1000元奖励,对大要案举报并经查实后给予重奖。举报电话为:市农产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2068619;市公安局食品安全侦查大队:110或212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