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全国人大暨各省(区、市)人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研讨会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会议重点研讨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地方立法问题,认为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应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健全管理、赏罚分明。
《食品安全法》已经制定实施两年多。根据其规定,各地有权依照《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与会代表认为,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应以引导规范为主,处罚为辅,鼓励、引导大多数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建立职责清晰、监管高效机制,严格立法、严肃执法、协调作战,对违法行为如添加“瘦肉精”、售卖“地沟油”,立法时要设定严厉处罚办法。同时,针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立法不能简单化,不搞“一刀切”,注意疏堵结合,以人为本。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白克明,副主任委员宋法棠、李志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出席研讨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致欢迎辞,并向与会代表介绍省情。(记者胡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