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报道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北京京工商首晒27条霸王条款

时间:2011/6/8 9:06:22 来源:新京报

   “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停车场车辆损坏由车主承担” 市民经常见到此类“霸王条款”。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首批27种涉嫌违法的“霸王条款”,进入黑名单的“霸王条款”经营者如逾期不改正,将予以行政处罚,最高罚款3万。

    这是北京工商首次披露27种“霸王条款”,此前市消协在5月23日点评5类典型霸王条款。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全市工商开始对这些违法条款开展行政指导,经营者顽固不改的将予以行政处罚。下一步将继续收集不公平消费条款,对涉嫌违法的案例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最高罚款3万。

    去年11月,市工商局要求商家在今年2月14日前对违法条款自查自纠,今年3月,全市工商对现存的“霸王条款”开始全面收集,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3929家,收集格式合同3115份,并通过市消协征集279条,主要涉及房产中介、装修、美容美发等。问题集中在经营者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

    首批“霸王条款”黑名单(部分)

    “浴场内追逐打闹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

    “场地使用过程中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

    “客户送洗衣物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坏,恕不负责。”

    “公司不承担任何情况下可能造成的跑水、漏电等损失。”

    “对会员遗失或遭窃的物品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停车场停放车辆损坏或丢失由车主承担责任。”

    “在一个月内提取衣物,逾期本店不负责保管。”

    “本店商品概不予退换。”

    “买车人违约时,已付的购车款不予退回。”

    “本中心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酌情调整收费标准。”作者:廖爱玲


相关搜索: 霸王条款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