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保留最终解释权”被公认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昨天,12家企业因在其预付消费卡、券、会员卡上标注这类字样,被通州工商分局予以行政告诫。
通州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长富克勇表示,目前,工商已对通州区辖区内大型超市、美容美发、健身、洗染、餐饮等行业的56家企业负责人就《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了宣讲,重点对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和加重消费者责任及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进行指导。其中,12家仍使用“本店保留最终解释权”的企业被发放了《行政告诫书》,工商要求其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