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柄很难抓
此前,何东平称,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地沟油中的黄曲霉素更是一种烈性致癌物,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王浩公案使处理“地沟油”从行政处罚走向高额赔偿的民事诉讼。
早在2004年10月31日,“地沟油”即已上了被告席。福建首例地沟油案被告人戴振节因触犯刑法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一被告人林福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8万元。
然而,此次寻求民事诉讼解决的王浩公案,与福建“地沟油”案有所不同。要确切证明“地沟油”和身体损害之间存在联系,绝非易事。
侵权法专家杨立新教授表示,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凭王浩公现有的证据还远远不够。
与三聚氰胺不同,“地沟油”不是人们生活中的单一食品源,其中的有害物质不会在短时间内对人体造成损害,而是在人体内富集。当身体受到损害之后,受害者很难在地沟油和身体损害之间建立起因果关系链条,因此在诉讼中将面临证据不足的难题。这同时也是食品安全领域民事索赔的一大难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也指出,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存在多种介入性原因,因此很难确定究竟哪个因素是罪魁祸首。除非在大规模食品安全事故中,食品与损害之间关联度、可能性较大,才比较容易确认因果关系。对于一般有害食物,要证明食品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十分困难。
在何东平炮轰“地沟油”时,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会长王瑞元已经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地沟油”根本不能食用。他介绍,“地沟油”在提炼过程中加了烧碱,不含黄曲霉素,可以达到国标,但“地沟油”却有“三高”:反式脂肪含量高、重金属含量高、胆固醇含量高。另外,由于食用油反复使用,油脂还发生了聚合和裂变,也对人体有害。
暨南大学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介绍,由于“地沟油”中含有重金属、油脂氧化物等,综合地看,地沟油的危害性绝不低于三聚氰胺,它完全可能导致亚健康、各种慢性疾病和癌症。
监管令人忧
无论王浩公案是否胜诉,“地沟油”现象短期内难有改观。
王瑞元指出何东平所述为理论计算的数据,食物油不仅用于餐饮,还用于工业,生产食品,全国实际每年有几十万吨被食用。他分析,以北京为例,一年地沟油有2万-3万吨。这些“地沟油”部分做生物柴油、肥料、肥皂,最后每年可能流向餐桌约有2500吨。
在全国围剿“地沟油”的3月,天津联合执法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多口管理,打击不力,反而没有一个部门能打到“要害”,泔水归卫生部门管,下水道归环保部门管,营业执照归工商部门管……
中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健指出,新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也意味着政府开始着手整治地沟油。但是要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监管系统,尚需时日。
傅亮则指出目前政府对地沟油的管理力度太弱,比如说虽然学界存在检测地沟油的方法,但是并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和支持。要禁绝地沟油,关键在于政府部门加大投入,与学术机构联合起来保障食用油的安全。
王利明亦指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最重要的仍是政府的有效监管,政府必须加强并完善其监管职能。
对于此案,被告代理律师李华说:“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但食品监管部门已经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现在,民众和媒体关心的远不只是这个案子本身,更是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出了太多问题,民众很痛恨。”
该案未当庭宣判,据称将于近期向西安市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提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后,作进一步审理。
(实习生刘志毅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