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
各级政府“守土有责”
对于粮食安全责任,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什么责任?张平在《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也做了说明。
总的精神是建立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
对于中央政府的责任,报告说,“中央政府负责全国的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粮食总量平衡,统一管理粮食进出口,健全中央粮食储备,调控全国粮食市场和价格,支持各地发展粮食生产,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促进和保护国内农业和粮食产业发展。”
省级人民政府,则负责本地水土资源保护、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归根到底,则是粮食省长负责制。
对于粮食安全国家如此重视,是否意味中国粮食已有危机之忧?
在记者采访中,多位粮食安全专家对中国将面临粮食危机这一论调表示否认,认为虽然粮食安全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加以重视,但是我国粮食安全不存在问题。
“我们根本不必担心粮食短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说,我国近几年粮食占有的人均水平是800斤左右,远远超过人均口粮的需要。
李国祥也说,目前我国每年粮食库存保持在2亿吨左右,我国的消费量不到6亿吨,国际上的粮食安全标准是库存量占消费量的18%以上,我国占到三分之一左右(2亿吨/6亿=1/3),远高过安全标准。
强化粮食安全责任。保障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