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随形,却呼之难出。阶梯水价,这一被认为促进节水、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国际通用水价征收方式,在北京遭遇难产。在北京水资源极度紧缺的语境之下,几乎每一轮水价涨与不涨的争论和听证,都会将阶梯水价指向为终极之选。甚至自2004年起,每年都有北京官员公开表示“(阶梯水价)今年实行”,但预期也好,信誓也罢,阶梯水价于北京,仍只是开花不见结果,爽约至今。
居民阶梯水价,卡在了哪里?
时机不成熟?
阶梯水价的大体原则是,划定一个基本定额,用水量在该定额标准之下的,按照基准价征收,超过定额标准的,则按另一个阶梯的标准征收。
实际上,早在2004年,市水务部门提交的阶梯水价方案曾获听证通过。但最终市发改委通报暂缓实行民用阶梯水价。当时的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对此解释称,从国内外的情况看,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需要具备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北京市实行阶梯水价基础性工作还不成熟,特别是操作层面还有一定难度,主要涉及查表到户、水表更换、人户分离、一户多房、人口确定等具体问题。
市节水中心主任刘红回忆这段工作时说,当时王岐山市长非常重视水价调整,几次召集开会讨论,但是在听取了大量意见后,还是觉得阶梯水价暂时无法施行,或者合适的时机尚未来到。“大家一致认为,一旦施行中出现不合理的问题,会失信于民”,“当时领导就说,等到时机成熟之后再操作吧”。
“实际施行难度大”、“条件尚不具备”等,是几年来历次与阶梯水价话题遭遇时,政府部门的大体用语。“北京实施阶梯水价,理论上可行,但目前不具备实际操作性。”市水务局局长程静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仍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