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009号失信药店公告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的通知》(辽食药监市发[2008]138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食药监发[2008]180号)文件精神,按照各所属局、分局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打假信息录入“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情况,根据省局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2009年4月份普兰店市城子坦供销药房因经营假劣药品被确定为失信药店,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