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卫生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在网站上公布了一份由卫生部、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卫生部等关于加强生鲜乳品抗生素残留量管理的公告(2009年 第6号)”:严禁在乳品标签、标识和广告中宣传“无抗奶”等不科学、不符合实际的内容。自即日起,各乳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应当停止“无抗奶”生产经营活动。自2009年6月30日起,各有关监管部门开始依法查处。
近年来,有些奶制品生产企业在自己生产奶品的标签上注有“无抗奶”字样。“无抗奶”被叫停,由此揭开了奶制品行业里又一个行业“潜规则”。
“无抗奶”是指用不含抗生素的原奶生产的奶制品。应该说,奶制品中不含抗生素是一件应该做到的事情,但实际上问题并不这么简单。
我国近几年来奶业发展速度特别快,快到已经是不正常了。笔者以为,就是因为太快了,出现了“三聚氰胺”事件;就是因为太快,安全性问题凸显出来。
按照卫生要求,有炎症的奶牛,其产出的鲜奶不能用。奶牛易患乳腺炎,因此需要注射抗生素进行治疗,但经过抗生素治疗的奶牛,要求停用抗生素7天后,挤出的奶才可用。但是有些奶牛养殖户不等到7天,在停用抗生素2~3天后就将挤出的鲜奶送到奶站,这个时候奶中含有抗生素。在此,养奶牛的人不应该将这种奶送到奶站,奶站也不应该收这种含抗生素的奶。问题就在于发展速度太快,奶源紧张;利益驱使,社会责任感缺失。
国际上是明确严禁使用含有抗生素的原奶的。欧美国家的管理尤其严格,一旦发现有奶牛场的鲜奶含有抗生素,立即停止收购,向社会公布,又是检查,又是罚款,直到合格为止。哪家奶牛场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因此都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