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莱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普法办联合发文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一是与普法考试相结合,将《食品安全法》作为2009年法律学习的内容,列入2009年度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内容。
二是将《食品安全法》列入“五五普法”内容,制定普法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及各重点单位,突出重点,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