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王奕青认为,三聚氰胺事件出现之后,要求每个批号都检测,但负责检测的是厂方而不是质检部门。王奕青说,企业自检的话,成本其实是很低的,因为根据同群原则,抽取少量的样本就可以证明整群的健康,但如果政府部门100%检测的话,费用可观,起码要超过1亿元。市农业局副局长周彩信也表示,农业部门抽检其实是检查企业和中间商有没有自检,“根据规范,目前广州5%的抽检率已经是较高了”。
市人大代表、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子军认为,政府在整个环节中要起到监督作用,“仅仅要求企业自检还不够,不然就不会发生三聚氰胺事件。”
15人栽在“瘦肉精”上
检察机关根据记者线索查案
本报讯 (记者刘旦 实习生甘琼芳 通讯员穗检宣) 从今年2月10日到昨天,广州检方共批准逮捕涉及“瘦肉精”猪肉案犯罪嫌疑人15人。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荣辉昨天向媒体通报了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及“瘦肉精”猪肉案的最新情况。
海珠
2月10日,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批捕犯罪嫌疑人程某等4人销售含“瘦肉精”生猪、用含“瘦肉精”猪肉制作卤水猪肉案。
备注:检方指出,此案是新闻记者跟踪密访死猪从屠宰到运输、销售、加工整个过程后向有关部门举报破获的。
白云
2月24日、3月6日,白云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蔡某、邓某等4人。
经检察机关查明,2月21日晚上,犯罪嫌疑人邓某在白云区太和镇夏良村金戎牲畜交易市场内,租用同案人蔡某在该市场内的档口,雇用同案人肖某、刘某二人,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案发时,在该档口查获含“瘦肉精”的生猪31头。
花都
3月3日、3月5日花都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某某。
经查明,2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花城村养猪场内的12头生猪喂食“瘦肉精”。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将其中2头生猪出售时,被查获。
犯罪嫌疑人向某某于2月下旬,对其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和郁村的养猪场内的5头生猪喂食“瘦肉精”。并于2月23日出售。
增城
3月5日,增城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毛某云、毛某春等2人。
经查明,开饲料店的犯罪嫌疑人毛某云,明知毛某春等人在其店里购买“莱克多巴胺”添加剂(属于《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的药品)是用于喂养生猪的,但还是卖给毛某春。毛某春使用“莱克多巴胺”喂养的26头生猪,经检验含有“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
3月17日,增城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捕了龚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龚某于今年初,在其位于增城市石滩镇沙庄上围村的养猪场内,给猪喂食“莱克多巴胺”饲料,2月25日,龚欲将20头生猪出售时,被查获。
犯罪嫌疑人唐某,于今年2月开始给其位于增城市石滩镇岗尾村的养猪场内的28头生猪喂食“莱克多巴胺”,2月23日被现场查获。
犯罪嫌疑人叶某,在增城市石滩镇沙庄上围村的养猪场内,给100多头生猪喂食含“莱克多巴胺”的饲料,2月23日出售47头生猪到东莞时,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