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国停止了食品类生产企业的国家免检制度。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集团总裁常德传建议,为维护中国企业产品质量形象信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全面取消产品质量免检制度。(据3月4日新华网报道)
常德传代表讲出了免检制度的几个弊端,如权力寻租、企业弹性操作、缺乏法律基础等等,都是合情合理的。“三聚氰胺”事件后,停止食品免检制,属于应急措施,假如全面取消产品免检制,更是符合实情,顺应民意。
免检制度是国家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引导消费而推出的政策。因为一旦获得免检资格,就可以享受三年内无须检验的特权,无疑是个金字招牌。打着这个政府部门颁发的金字招牌,就可以畅通无阻,对消费者也有莫大的吸引力——国家都认可质量过硬了,还有啥可怕的!巨大的利益诱惑着企业,想方设法也要拿到“免检金牌”。
我们相信大多数获得免检资格的企业,都是产品合格,质量可靠的。但是免检产品频繁出事,就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金牌”该不该发了。金龙鱼、雀巢、肯德基、亨氏等等这些都是名牌,算是行业里的大腕了,也是国家免检产品,却都有出事的案例可循。钢筋、尿素、皮鞋、空调、洗衣机等免检产品,也都有因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撤销免检资格的案例。而“三聚氰胺”事件中,出事的三鹿、蒙牛、伊利等等都是免检产品,更是暴露出免检制度的脆弱。
年检、定期抽检、不定期突检是监督企业的有力措施,是悬在企业头上的利剑,让它随时警惕产品质量,不敢懈怠。免检给了企业方便,减少了费用,却等于撤掉了防火墙,完全靠企业自觉。市场化竞争下,企业追逐利润的欲望是不可控制的。在有“免检金牌”护体后,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个别企业丧失应有的道德,置产品质量而不顾,败坏了免检的声誉。
温家宝总理说过:“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总理对企业家的期望是很高的。既然仅凭企业自觉是不够的,那就不如全面废除免检制度,重新悬上达摩克勒斯之剑,让它们时刻小心,不得跨越法律的底线。(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