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长沙市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公布,这是长沙市首次对学生食堂管理出台细则,大到食堂硬件设施、进货记账,小到花色品种、米饭质量都有了具体要求。
对于饭菜质量,该细则明确要求:米饭软硬合适、稀饭稠度适当、发面制品碱色适中,膨松柔软。菜肴制作火候适中,各类食品量足、形好,各类菜肴色、香、味俱佳,未变质的剩饭、剩菜出售必须经食堂卫生负责人检验签字,并经高温彻底加热。主副食品种高、中、低档搭配原则为3∶4∶3,早餐主副食品种中学5种以上、小学3种以上,中、晚餐主副食品种中学8种以上、小学5种以上。
细则规定,学校要有效监督食堂的经营管理,不准承包给个人,要有学生参加伙食管理委员会。根据食堂就餐人数建相应规模的冷库或不锈钢冷藏设备,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有温度显示装置,有48小时食品留样器皿2套以上。实行刷卡进餐,窗口收银机与进餐人数的比例为1∶100—120(台/人)。系统备有后备电源,停电后也能保证正常开饭。食堂大宗物资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集中采购,食堂定期公布主副食原料的市场价格。(记者 龙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