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市民在餐馆和酒店就餐时,发现现在使用的餐具都是用塑料薄膜密封包装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这种餐具每套要收费1元钱。消协有关人员表示,类似行为是巧立名目重复收费,消费者可拒绝“埋单”。
据了解,目前我县大多数中小型餐馆都使用一次性餐具,每套收费在1元左右。大部分餐馆事先就摆好了这种收费餐具,除非顾客提出用免费餐具,有的餐馆甚至只提供这种收费餐具,顾客在此就餐,也只能无条件接受。
日前,记者在环城东路新开的一家火锅店,看见顾客使用的全是塑料纸密封的一次性餐具。顾客李小姐说:“每次结账时,都要多出几块钱,觉得很浪费,很无辜,但是总不能为了省餐具钱而自带碗筷吧,作为消费者,来饭店吃饭还要为餐具埋单,的确感到很冤枉。”
难道酒店非要采用一次性的餐具吗?记者询问该店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现在很难招到合心意的工人,更何况雇人洗碗,无疑增加了许多成本,不仅速度慢,并且还有耗损。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洗碗工也忙不过来,甚至来不及消毒,擦干了便摆上餐桌,为节省人力、物力,最后还是决定使用一次性餐具。
随后,记者又来到花园路和永安街上的几间大排档和火锅店,看见店内顾客也是使用一次性餐具。“为什么餐具还要收费,这合理吗?”一间大排档老板的李先生说:“使用一次性餐具最主要是为了方便,每一套餐具碗筷都齐全,大大节约了人力和物力。至于是否合理,我们也不太清楚。”
记者在县城走访了十几家中小饭店,除了几家大型酒店以外,大多都使用一次性餐具。一家大型酒店的负责人表示,一次性餐具不适合进入大型的酒店,主要因为其档次太低。他们现在使用的也是自己消过毒的碗筷,不可能收取多余的餐具费。
对此,县消协有关人员表示,现在的一次性餐具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在酒店,消费者应享有免费使用消毒餐具的权利。同时,餐饮业也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据《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明文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饮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卫生,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另收餐具费用。而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应予抵制。消费者可拒绝“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