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醋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山东、广东、福建等14个省、直辖市226家企业生产的289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个别产品苯甲酸超标;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部分产品总酸和不挥发酸含量不合格;部分产品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低;个别产品检出游离矿酸;标签标注不规范。 新报讯【记者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