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蜂蜜产品市场存在的产品执行标准低、产品名称混乱等行为,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一是全面检查备案企业标准,严格备案管理。对照国家标准规定,清理已备案的产品名称为“蜂蜜”、“XX蜂蜜”、“蜜”、“XX蜜”的企业标准。坚决废止已经备案的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按新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二是全面检查产品名称,严格规范产品命名。对不符合新国家标准有关产品名称规定的,一律不得以蜂蜜制品冒名为蜂蜜。凡发现蜂蜜制品仍以“蜂蜜”或“蜜”作为产品名称或名称主词的,视为掺杂使假、以假充真。
三是全面检查产品预包装标签,严格规范产品标识标注。预包装蜂蜜标签必须满足《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标签内容要准确、完整、真实。标注蜂蜜制品产品名称时,“蜂蜜”或“蜜”字样字体不得与其他字样字体不同,字号不得大于其他字样字号。
四是全面检查产品质量,严厉打击掺杂使假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展开对蜂蜜及其制品的检验,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严厉打击在蜂蜜中掺入果葡糖浆、蔗糖、葡萄糖等非蜂蜜食用物,及用甜味剂、增稠剂和水勾兑,甚至用硫酸熬制冒充蜂蜜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