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合肥市工商局12315中心了解到,3月份以来,超市因乱罚款引起的投诉已达十余起,位列单项投诉前列。
目前,省城部分超市将顾客偷吃食品、忘付款或偷藏物品等情况一律视为偷盗行为,并私自对顾客进行罚款。对此,12315中心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在超市夹带物品或吃了食物,超市应该区别对待,对疏忽或忘记付款的,只要消费者愿意补交货款,超市应予认可。如果消费者确实发生偷窃行为,超市有权利进行制止,并向执法机关报告,由执法机关对偷窃者进行处罚,而超市本身没有处罚权。
12315同时提醒消费者,遇到超市乱罚款时,可坚持到执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