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鞍山市工商局铁西区消协的调解下,鞍山市味邦饮品有限公司与消费者时先生就味邦蛋白奶中有吸管一事达成协议,“味邦”向时先生致歉并赔偿人民币60元。
5月18日,本报以《饮料瓶中藏吸管?》为题报道了消费者时先生在一瓶味邦蛋白奶中发现吸管的事。昨日13时许,味邦饮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和时先生来到铁西区消协。铁西区消协的方孝文会长认为:“首先,经过直观观察,可以初步确认此蛋白奶瓶子没有开启过。如果开启,瓶盖边缘会出现变形痕迹。其次,对于直接入口的食品,如果没有开启,没造成人身伤害,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作出适当赔偿。”时先生表示,他希望厂家能够向他道歉,同时希望弄明白瓶子到底有没有打开,至于赔偿,完全可以按照《消法》。“味邦”的负责人承认,该蛋白奶的瓶子确实是味邦的,但里面的蛋白奶还要拿回公司化验才知道否是自己公司生产的。最后,“味邦”向时先生道歉并赔偿人民币60元。双方对这一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记者 关瑞姜 霄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