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别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国家经贸委日前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产销管理规范酒类产销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经贸部门积极推进酒类生产朝着优质、低度、多品种、低消耗的方向发展,对规模小、效益差、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强化对酒类批发和零售环节的管理,严把酒类进货质量关,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立即封存销毁;同时提出了推进法制建设,实现规范管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