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广告“标王”欠债不还晨报讯曾经荣膺中央电视台广告“标王”而轰动一时的山东秦池酒厂,如今有可能保不住自己的“秦池”注册商标。日前,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下达一民事裁定,对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山东秦池酒厂所拥有的“秦池”注册商标予以拍卖。
据《法制日报》报道,引发山东秦池酒厂这场债务危机的是金属质地酒瓶帽,债权人为山东省临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下称临沂国际公司)。1997年和1998年,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临沂国际公司向秦池酒厂供应由西班牙进口的金属酒瓶帽。秦池酒厂只付了部分货款,尚欠391万余元,临沂国际公司便将秦池酒厂告上法院。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于1999年11月15日判决秦池酒厂败诉。秦池酒厂1996年一举夺取该年度中央电视台广告“标王”桂冠,轰动一时,之后,秦池品牌酒的销售量大增。从1997年开始,秦池酒厂的效益开始不断下滑。到了1998年,该厂已是欠税经营,拖欠工人工资,直到现在仍然处于低谷。
山东省价格信息中心对“秦池”商标这一无形资产进行了价格认定,“秦池”商标价格已远远超过临沂国际公司对秦池酒厂所享有的债权数额。记者就此向政府有关部门与秦池酒厂核实此事,一位负责人称“此事还在商议中,并不会拍卖(秦池商标)”。但本案债权人称现在法院拍卖该商标的法定程序仍在启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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