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17〕62号
【发布日期】 2017-10-1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4077.html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