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12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syjj.changsha.gov.cn/zwxxgk_11502/fggw/gfxwj/201706/t20170613_1976301.html
各区县(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