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草发〔2017〕20号
【发布日期】 2017-02-0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653060.shtml
各盟市农牧业局、锡林郭勒盟生态委、各相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优化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