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13121-1991《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以及GB 14147-1993《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 8058 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GB 12651-2003《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中的对应指标。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修改了范围的描述;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迁移试验基本要求,修改了迁移试验条件;
——增加了标签标识。